木材税收
出于财产税的目的,直立木材只在收获或出售后征税一次, 100%的销售价格. 除非联邦法律或条约禁止征税,否则即使底下的土地是免税的,木材销售也要纳税. 税务专员负责每个日历年向税务评估员提供以磅为单位的加权平均价格和计量量的软木材和硬木纸浆木材, 木屑和锯子, 看到木材, 波兰人, 燃料木材.
所有的木材收成和销售都必须报告 税务局表格PT-283T (按此处下载). 木材税有三种不同的报告:
木材一次性销售
一次性销售是指一次性付清木材的总价, 通常在前面. 木材购买者必须在购买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税款和PT-283T表格汇给税务专员.
按单价分类的季度木材销售汇总
单价销售是指买方根据收获的木材数量向卖方支付砍伐木材的费用. 由于这些交易在合同期限内的不同时间间隔发生, 法律不要求每次付款时都提交PT-283T报告, 相反,一个季度木材收获的季度报告是必要的. 购买木材者必须填写, 在季度结束后45天内签署并提交两份给卖方,一份给评估委员会. 卖方必须在季度结束后60天内签署并提交一份副本给税务评估员. 卖方将由税务专员收取应付税款.
业主收获的木材季度摘要
由底层土地所有者采伐的直立木材必须报告为所有者采伐. 业主必须在季度结束后45天内填写并提交一份副本给评税委员会. 税务专员会向业主收取应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