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廷着装规范
着装要求适用于所有聚会, 目击者, 父母, 以及其他将出庭的参与者. 请仔细阅读.
- 在法庭上,你的衣服应该干净、整洁、合身、得体. 你不能穿弹力纤维或紧身的衣服,也不能穿超大或宽松的衣服. 除非宗教信仰或身体状况需要,否则在法庭内不得戴帽子.
- 你不能穿迷彩服、热身服或慢跑服. 你不能穿运动裤.
- 你不能穿背心、背心、吊带衫或露出乳沟或露出腹部的上衣.
- 衬衫必须塞进去. 毛衣不需要塞进去.
- 你的衣服不可有任何淫秽的地方, 侮辱, 不尊敬的, 或与酒精/毒品有关的信息.
- 你不可以穿帮派的颜色或展示帮派相关的标志或符号.
- 裙子不能短于膝盖以上两英寸.
- 裙子和裤子必须穿在自然腰部,裤子必须用腰带或背带裤支撑.
- 到了青春期的女孩和女人都必须穿胸罩.
- 男孩和女孩都可以穿整洁的牛仔裤, 没有洞或补丁, 而且不会磨损.
- 你不能穿短裤或短裤.
- 你不能穿睡鞋或拖鞋.
- 你可以戴耳环(每年一个),但不能戴其他穿孔.
如有需要,法官可就被拘留的儿童及其他正当理由酌情作出例外.